1、影视拍摄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地址:_电话: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地址:_电话:_鉴于:1. 甲方是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意委托乙方进行影视拍摄工作;2. 乙方是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影视制作公司/个人,具有从事影视拍摄工作所需的技术、人力资源等条件;3. 双方均真实履行协议要求,不存在虚假、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基于上述约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乙方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影视拍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拍摄场景、拍摄时间、拍摄对象等。第二条 合同期限2.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年
2、/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第三条 演员及工作人员协议3.1 乙方承诺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合适的演员和工作人员参与影视拍摄工作。并确保演员和工作人员在合同期间履行其相应的职责。第四条 作品权益4.1 艺术创作权益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作品著作权、表演权和肖像权等。第五条 保密责任5.1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保密相关的合同条款、商业机密及其他涉及双方利益的信息。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具体拍摄工作的安排、费用等事项由甲方和乙方另行约定。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_ 日期:_乙方(签名):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