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艺经纪合同演艺经纪合同标题要求协议鉴于甲方(以下简称“经纪公司”)具备合法资质和经验,乙方(以下简称“艺人”)为合作事项接受经纪公司的管理和推广,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演艺经纪事宜制定本合同如下:第一条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艺人事业的发展。第二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年/月/日至_年/月/日。双方可在合同到期前_个月提前协商续签。第三条 管理职责1. 经纪公司负责为艺人寻找演艺机会,并安排、组织、协调演艺活动。2. 经纪公司有权根据艺人的形象和市场需求,对其形象进行塑造和管理。3. 艺人应按照经纪公司的要求参与相应的演艺项目,并积
2、极完成相关工作。第四条 合作方式1. 艺人同意委托经纪公司作为其独家代理,代表艺人与第三方进行演艺活动的洽谈与签约。2. 经纪公司有权配备专业人员对艺人的演艺活动进行策划、宣传和管理。3. 艺人能力受限,需经过经纪公司同意方可与其他经纪公司或个人进行合作。第五条 收益分配1. 演艺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按照约定比例在收益分配账户中划入艺人的收入份额。2. 经纪公司有权从艺人的收入中提取必要的费用,如推广费、宣传费、管理费等。第六条 保密约定1. 双方应对合同中的商业秘密、商业计划和其他技术、商业信息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合同内容、经纪方式、项目信息等。第七
3、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2. 经纪公司如未按约定履行职责,艺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费用。第八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合同解除1. 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顺利解除合同。2. 在合同期限内,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且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十条 其他约定1.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解释,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2.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影响合同内容的真实意思。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经纪公司(盖章): 艺人(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