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唱会主办合同甲方:(主办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承办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备举办演唱会的经验和能力,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举办演唱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演唱会主办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演唱会的顺利进行。第二条 演唱会信息1. 演唱会名称:2. 举办日期和时间:3. 举办地点:4. 参演艺人及顺序:5. 门票价格和发售信息: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1. 提供演唱会场地及必要的设施和设备。2. 负责演唱会的宣传和推广工作。3. 确保演唱会期间的安全和公共秩序。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1
2、. 提供演唱会的策划和组织服务。2. 签约艺人的邀约、费用支付和安排相关事务。3. 确保演唱会的顺利进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演唱会无法进行,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1. 演唱会费用:2. 支付方式:3. 款项及发票的开具和结算方式:第六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协议。2.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互相免除责任。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演唱会结束。2. 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