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材经销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甲方:(以下简称“经销商”)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箱:乙方:(以下简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箱: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供应商同意授权经销商以其名义销售以下建材产品(具体产品和规格详见附件一)。1.2 经销商同意按照供应商的要求,展开建材产品的推广和销售活动。第二条 经销权益和义务2.1 经销商有权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供应商授权的建材产品,并享受相应的经销利润。2.2 经销商
2、应根据供应商的要求,积极推广和销售建材产品,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合法性。2.3 经销商应及时向供应商提交建材产品的销售情况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销售数据。第三条 供应权益和义务3.1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建材产品具有良好的品质,并依法进行生产和销售。3.2 供应商应及时提供经销商需要的建材产品,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3.3 供应商有权要求经销商按照其要求进行建材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并对经销商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第四条 定价和结算方式4.1 供应商和经销商应共同商定建材产品的定价方式,并在合同中详细注明。4.2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产品销售的结算,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第五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5.2 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受损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并解除本协议。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争议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7.2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提出书面通知并经过对方同意。7.3 协议期满后,若双方未终止本协议,则自动延续。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作为补充协议的附件。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署日期为年 月 日。甲方(经销商): 乙方(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