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家乐门店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署:
甲方:(农家乐门店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填写相应的证件号码)
地址:(农家乐门店的详细地址)
乙方:(客户姓名/公司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码:(如为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如为公司,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客户主要经营住所的详细地址)
鉴于甲方经营农家乐门店,乙方有意向预订/使用甲方的农家乐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农家乐门店的食宿、娱乐、农事体验等业务,具体内容以双方商定为准。
1.2 乙方可以根据需求选择甲方提供的不同服
2、务项目及服务时间。
第二条 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甲方将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确定相应的价格,并告知乙方。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网银转账等方式,具体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第三条 预订/使用方式及取消规定
3.1 乙方应提前与甲方协商预订/使用农家乐服务,双方共同商定服务时间和具体事宜。
3.2 若乙方需取消已预订的服务,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取消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条 服务质量和责任
4.1 甲方承诺提供的服务符合农家乐业务的标准,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4.2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服务无法正常提供,应提前通知乙方并
3、提供合理的补偿措施。
第五条 违约条款
5.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5.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约定的服务结束日期或双方另行约定的终止日期)。
7.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日期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附则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