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运租船合同一、当事人甲方:(以下简称“承租人”)组织名称/个人姓名:注册/居民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以下简称“出租人”)组织名称/个人姓名:注册/居民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二、合同背景在充分尊重相互权益的基础上,承租人拟租赁乙方所拥有的船舶(以下简称“船舶”)进行海上运输,并达成以下协议。三、租赁条款1.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2. 船舶描述:船舶的基本信息如下: 船舶名称: 建造年份: 净吨位: 载重量: 船舶类型: 长度/宽度/吃水: 主机功率: 每日租金: 其他特殊要求(如船舶设备和保险):3.
2、租金支付及方式:(具体支付和方式协商一致,可选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3.1 承租人应按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到位。 3.2 租金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4. 航次及航线安排: 4.1 航次:承租人将按照合同约定的航次进行货物运输。 4.2 航线安排:承租人将按照合同约定的航线进行货物运输。5. 合同解除: 5.1 若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履行其他义务,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5.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原因,致使无法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6. 违约责任: 6.1 若任
3、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2 违约责任的金额和方式应在合同中约定,并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执行。7.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7.1 合同的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7.2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四、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签署后不得修改、撤销,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本合同一式双份,承租人和出租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合同正文有效,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引发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可签署补充协议。承租人(盖章): 出租人(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