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务顾问服务合同协议编号:_甲方(委托方):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乙方(法务顾问方):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法务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法务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起草或审核合同、协助甲方处理法律纠纷等法律事务。第二条 服务期限2.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年,并自甲方和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2 若甲、乙双方对续签本协议存在意向,双方应在协议到期前_(具体天数)内提出书面续签意
2、向。第三条 服务费用3.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双方就具体服务事项确定的报酬标准及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3.2 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应详细列明并依法开具发票。第四条 服务质量4.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高效地提供法务顾问服务。4.2 乙方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业务水平,务实、专业地处理法律事务。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甲、乙双方应对保密事项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5.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将其用于不当目的。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的各项义务,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6.2 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和解释8.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成为双方的合法、有效文件。8.2 本协议各条款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 方: 乙 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