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购物合同协议协议编号:编号甲方(销售方):名称: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名称乙方(购买方):姓名: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一家经营电视购物业务的商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备与乙方进行电视购物合作的资格;乙方是一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消费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电视购物交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订立1.1 本协议的订立,双方通过电视购物节目、电话订购等方式进行确认。1.2 乙方在确认购买商品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乙方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
2、因提供虚假信息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第二条 商品信息2.1 甲方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宣传、展示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规格、质量、价格、生产厂商等内容。2.2 甲方应当确保商品信息的真实、准确,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2.3 乙方在购买商品前应仔细阅读商品信息,并根据自身需求作出明智的购买决策。第三条 商品购买3.1 乙方购买商品时,应按照电视购物节目中的操作流程进行购买,并按甲方要求支付相应的商品价格、运费及其他费用。3.2 乙方购买的商品数量、款式、规格等应与实际情况相符。3.3 乙方购买的商品应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送达。第四条 售后服务4.1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商品的质
3、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退换货,以及维修保养等。4.2 乙方在享受售后服务时,应提供相关的购买凭证、商品编号等必要资料。第五条 价格与支付5.1 商品的价格由甲方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公布,乙方在购买时应按照所公布的价格支付。5.2 支付方式包括在线支付、货到付款等方式,具体支付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第六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6.1 乙方有权在接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相关退货的运费。6.2 甲方对于商品质量问题的解除合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8.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8.3 本协议的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