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印设备销售合同协议书
甲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乙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文印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文印设备,并乙方同意购买。
第二条 设备描述
具体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请参照《文印设备销售清单》。
第三条 设备价格及支付方式
1. 设备总价款为(具体金额)人民币(大写)(¥),乙方应根据设备清单确认总价款。
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的(具体天数)内,以(具体方式)支付(具体金额)元订金至甲方指定账户。
3. 乙方应在设备交
2、付前的(具体天数)内,以(具体方式)支付余下金额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交付与验收
1.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将设备交付给乙方。
2. 乙方应在收到设备后进行验收。如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在签收后(具体天数)内提出书面通知并要求甲方为其负责处理。
第五条 设备质量保证
1. 甲方保证向乙方销售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质量保证期为设备交付后的(具体天数)。
2. 若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人为损坏且无违反使用说明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服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设备或交付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设备,甲
3、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约定。
第九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正文以中文为准。
(以下为签名栏)
甲方签章(公司名称): 乙方签章(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