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建筑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协议编号:_甲方(委托方):姓名/名称:_地址: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联系电话:_乙方(咨询方):姓名/名称:_地址: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联系电话: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项目,现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和范围1.1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咨询服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时效。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建筑咨询服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事项。第二条 服务内容2.1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及双方商定的服务进度,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咨询、设计
2、审核、施工管理等内容。2.2 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建议、备案等服务。第三条 服务期限3.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_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3.2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服务期限,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四条 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4.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及时支付相应的费用。4.2 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咨询费、工程咨询费等,具体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见附表。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在协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信息,双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于非正当用途。5.2 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终止后10年。第六条 违
3、约责任6.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或未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终止提供咨询服务并要求赔偿损失。6.2 若乙方未按时提供咨询服务或未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届满。甲方(委托方): 乙方(咨询方):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附件: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注:本合同采用中文撰写,如涉及翻译版本以中文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