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服务合同标题要求协议协议书编号: 协议编号闵行区人民医院作为乙方,与就诊病患或其监护人作为甲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服务的相关事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良好的医患关系。二、乙方医疗服务内容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医疗规范和标准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手术、康复、咨询等。2. 乙方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及时性,并尽力提供最佳的医疗技术和设备。3.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病情,在医疗过程中充分了解甲方的健康状况、病史等相关信息,并为甲方提供科学、专业的医疗建议。三、甲方责任与权利1.
2、 甲方应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病史信息等,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诊疗。2. 甲方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医疗服务内容、治疗方案、预期效果、可能的风险和费用等,并可以要求乙方解答相关问题。3. 如甲方对乙方医疗服务存在异议,甲方有权要求进行第二意见或申诉,并有权拒绝或终止医疗服务。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医疗费用按照乙方的费用标准和政府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支付医疗费用。2. 如甲方具备医疗保险资格,乙方将协助甲方办理医保报销手续。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医疗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2. 双方都应妥善保管相关的医疗诊断和治疗记录,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六、争议解决1.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申请救济。2. 双方选择上海市人民法院为争议解决的法院。七、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持续有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方、乙方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甲、乙双方代表人签署:甲方(就诊病患): 乙方(医疗机构):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