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在指定项目上进行施工工程,乙方具备相关施工能力和经验,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施工总承包商,负责实施特定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并向甲方保证工程按照约定质量和时间完工。第二条 工程内容1.乙方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设计方案,在约定的工期内,按照相应的施工标准和要求执行施工工作,确保工程品质。2.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工程内容)第三条 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1.工程总价:人民币(大
2、写)(小写)。2.支付方式:(1)甲方按下述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支付乙方工程款项:(2)甲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项。第四条 工期与验收1.工程开工日期及完工日期:(1)工程开工日期: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约定)、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约定)。(2)工程完工日期:自工程开工日期起,根据施工工期约定,以最终竣工验收日期为准。2.工程竣工验收:(1)乙方完成施工后,甲方有义务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有权要求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项。(2)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完成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第五条 违约责任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2.若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常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合同生效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方可生效。甲方(签字): 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