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租公寓合同协议
协议标题:短租公寓合同协议
本协议是由以下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短租公寓相关事宜达成的法律约束力协议。
甲方:[行为人姓名/机构名称],具有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行为人姓名/机构名称],具有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短租公寓的租赁事宜,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甲方将向乙方出租位于[公寓地址]的短租公寓。
2. 租赁期限为[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共计[租赁天数]天。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为
2、[租金金额]。
2. 乙方应在[付款方式]下支付租金,并于起租日前[付款期限]前完成支付。
3. 未按时支付租金的,乙方须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房屋保证金
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缴纳房屋保证金,金额为[保证金金额]。
2. 若乙方在租赁期满后,房屋内物品未损坏且租金及费用已支付清楚,则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五条 使用规定
1. 乙方在租期内有权使用短租公寓内的设施和设备,但须爱护使用并遵守公寓规章制度。
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或进行装修,不得对公共区域造成损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补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2. 因不可抗力(如火灾、自然灾害等)造成租赁无法继续,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双方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为双方共同拟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