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文件与合同书
《投标文件与合同书标题要求协议》
本协议旨在确保投标文件与合同书的标题内容符合法律要求,并维护公序良俗。根据以下约定,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1.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行为人具备适当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代表自身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意思表示真实
1.双方保证所表达的意思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双方在撰写与投标文件与合同书标题相关的内容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双方不得利用标题内容进行欺诈
2、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 不违背公序良俗
1.双方在起草投标文件与合同书标题时,必须遵循公序良俗的要求,确保标题内容不涉及诽谤、淫秽、恶俗、歧视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五条 正文不涉及政治
1.双方确认,投标文件与合同书的正文内容不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且不得含有任何政治宣传或政治攻击的言辞。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对于对方提供的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及资料予以保密。
2.双方同意不得将协议内容、投标文件与合同书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非法目的。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需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变更,变更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关联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以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书写,两种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双方共同拟定的《投标文件与合同书标题要求协议》,双方确认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