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供热合同
城市供热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供热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用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供热公司拥有相关城市供热资质与技术条件,并具备履行供热服务的能力;用户为该供热公司所覆盖的城市供热用户之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同的目的和范围
1.1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用户提供城市供热服务,确保供热公司按照约定提供优质、稳定、持续的供热服务。
1.2 本合同适用于供热公司向用户供应暖气、热水等城市供热产品。
第二条 供热服务内容
2、
2.1 供热公司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向用户提供供热服务,并确保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2 供热公司应提供有关供热服务的操作手册、安全须知等信息,以确保用户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三条 用户权利与义务
3.1 用户有权享受供热公司提供的城市供热服务,并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3.2 用户有义务按时支付供热费用,并确保供热设备和相关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四条 供热费用与支付方式
4.1 供热费用由用户按照供热公司规定的计费标准支付。
4.2 供热费用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在线支付等,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 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3、
5.1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5.2 如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2 争议解决的相关费用由争议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7.1 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7.2 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0天,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续签合同;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则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擅自解除合同或撤销协议。
8.2 双方同意,本合同一式两份,供热公司和用户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如合同期满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续签合同。
(以下无正文,只有签字空白行)
供热公司(盖章): 用户(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