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育合同协议书鉴于甲方(以下简称保育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提供保育服务,乙方(以下简称委托人),愿意接受保育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旨在明确保育人和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并约定相关事项。1.2 保育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儿童保育、老人照顾、残疾人陪护等。第二条 服务内容2.1 保育人应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和要求,提供合适的保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照料、饮食安排、医疗协助等。2.2 保育人有义务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条 服务期限3.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_年/月/日至_年/月/日
2、。3.2 若双方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_天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办理相关手续。第四条 费用和支付方式4.1 保育人提供的服务费用为_元/时,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4.2 委托人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未支付的,应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和违约责任。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个人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透露。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育人(签字/盖章):_ 委托人(签字/盖章):_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