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诊疗协议协议书本协议书是由以下各方自愿达成的医疗诊疗协议。各方应遵守本协议书中的约定并履行相关义务。一、协议内容1.1 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医疗诊疗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医疗过程顺利进行,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1.2 总则:本协议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1.3 行为人资格:参与本协议的各方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对协议内容的意思表示真实可信。二、协议内容2.1 诊疗过程: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提供适当的医疗诊疗服务。患者应按照医生的建议接受诊疗,并按照医生要求提供诊疗所需的相关资料。2.2 诊疗费用:医疗服务费用应按
2、照医疗机构的规定执行,患者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如有医疗保险或其他支付方式可适用的,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2.3 义务和责任:医生应尽合理的医疗服务义务,并对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保密。患者应积极配合医生进行诊疗,如实提供自身病情和身体状况的相关信息,配合医生进行检查和治疗。2.4 协议解除和争议解决:各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约定履行相应的解约义务。如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解决。三、附则3.1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自签署之日起执行。3.2 协议变更:如有协议变更,各方应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3.3 协议份数:本协议共计份,各方均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署人确认自己已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并接受,同时具备签订本协议所必要的权力和资格。甲方(医疗机构):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签章日期:_乙方(患者):_签字日期:_丙方(医生):_签字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