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演播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个人姓名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个人姓名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电视节目(以下简称节目)的演播方式及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节目基本信息1.1 节目名称:1.2 节目类型:1.3 节目主要内容概述:二、演播方式2.1 演播地点:2.2 演播时间:2.3 演播设备:三、权利义务3.1 甲方权利:3.2 乙方权利:3.3 甲方义务:3.4 乙方义务:四、著作权及知识产权4.1 节目著作权:4.2
2、 节目相关知识产权:五、费用支付5.1 演播费用:5.2 支付方式:六、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技术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在终止合作后仍应履行保密义务。七、违约责任7.1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八、争议解决8.1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的履行存在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约定事项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合同约定的演播结束。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只需保留签字、盖章处)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