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经销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经销商”)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制药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销商与制药公司达成以下药品经销合同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经销商将根据制药公司提供的产品信息和销售政策,合法经销制药公司的药品。
1.2 经销商有权在指定区域内销售、推广和展示制药公司的药品,并享有合理的销售利润。
1.3 经销商不得将制药公司的药品进行二次销售、串货、仿制或以任何形式侵犯制药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药品供应
2.1 制药公司应
2、保证所供应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批准文号及药品效果说明。
2.2 制药公司应及时提供所需的药品样品,并承担样品运输费用。
2.3 制药公司应定期对已供应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条 销售及推广
3.1 经销商应根据制药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积极开展销售业务,并达到双方协商的销售目标。
3.2 经销商有义务进行制药公司的药品宣传和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学术讲座、举办产品介绍会等。
3.3 经销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销售过程合法、诚信,不进行虚假宣传或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价格及结算
4.1 制药公司应
3、根据市场情况和合作协议约定,提供合理的药品价格。
4.2 双方约定的价格应是含税价格,并确定结算方式和周期。
4.3 经销商应按照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药品货款,并向制药公司提供相应的结算凭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经销商如出现违法行为或损害制药公司声誉的行为,制药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经销商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
4、除
7.1 经销商和制药公司如有任何合同变更的需要,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协议。
7.2 经销商和制药公司如有解除合同的需要,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8.2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满后可续签。
8.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销商和制药公司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销商: 制药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