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经销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经销商”)地址: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制药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销商与制药公司达成以下药品经销合同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经销商将根据制药公司提供的产品信息和销售政策,合法经销制药公司的药品。1.2 经销商有权在指定区域内销售、推广和展示制药公司的药品,并享有合理的销售利润。1.3 经销商不得将制药公司的药品进行二次销售、串货、仿制或以任何形式侵犯制药公司的知识产权。第二条 药品供应2.1 制药公司应保证所供应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
2、、批准文号及药品效果说明。2.2 制药公司应及时提供所需的药品样品,并承担样品运输费用。2.3 制药公司应定期对已供应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第三条 销售及推广3.1 经销商应根据制药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积极开展销售业务,并达到双方协商的销售目标。3.2 经销商有义务进行制药公司的药品宣传和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学术讲座、举办产品介绍会等。3.3 经销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销售过程合法、诚信,不进行虚假宣传或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 价格及结算4.1 制药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合作协议约定,提供合理的药品价格。4.2 双方约定的价格应是含税价格,并确定结算方式和
3、周期。4.3 经销商应按照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药品货款,并向制药公司提供相应的结算凭证。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5.2 经销商如出现违法行为或损害制药公司声誉的行为,制药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经销商的法律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7.1 经销商和制药公司如有任何合同变更的需要,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协议。7.2 经销商和制药公司如有解除合同的需要,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8.2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满后可续签。8.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销商和制药公司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销商: 制药公司: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