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代理合同书甲方(以下简称“广告商”):(甲方名称)乙方(以下简称“代理商”):(乙方名称)鉴于1. 广告商为其产品或服务进行推广,希望通过代理商提供的广告服务来达到拓展市场、提升品牌知名度的目的。2. 代理商具有广告行业经验和资源,有能力为广告商提供相关的广告代理服务。3. 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通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基于上述背景和前提,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 代理商将根据广告商的要求,通过自身的渠道和资源,为广告商提供广告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策划、广告投放、广告创意设计等。2. 广告商应向代理商提供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信息,为代理商
2、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便代理商更好地开展广告代理服务。3. 双方应确保广告代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并共同努力实现广告宣传的目标。第二条 合作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具体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具体时间)。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到期前七天双方可协商续签。第三条 合作费用支付1. 广告商应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标准,按时向代理商支付广告代理费用。费用结算方式可以为每次代理成功后支付,或按固定时间周期支付。2. 如因双方协商修改了广告代理费用标准,应在协商一致后修改本合同,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第四条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并承诺在合作期间以及合作终止后,对于彼此的商业秘密和合作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披露。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请求、意见等应当以书面形式交付对方。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所述,经双方签字生效。广告商: 代理商:(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