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勘测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名称)
乙方:(承接方名称)
鉴于甲方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勘测服务所达成的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测工作。
1.2 勘测工作的范围、内容、方法等详细要求由甲方提供,并在本协议附件A中详细列明。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协议所规定的勘测工作时间为从协议签署之日起到工程建设项目勘测工作完成之日止。
2.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情况,导致勘测工作无法按时完
2、成,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延期策略。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应按照乙方所做勘测工作的范围和服务质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3.2 双方同意采用如下支付方式:
(1) 首次付款:甲方应在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勘测工作的首次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
(2) 阶段性支付:根据勘测工作进展,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金额在协议附件B中详细列明。
(3) 最终付款:勘测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支付剩余费用。
第四条 保密约定
4.1 双方同意对勘测工作过程中获取的技术、商业、经营等相关信息互不泄露,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任
3、何第三方透露。
4.2 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相关信息的安全性,防止泄露、损失或滥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违反约定内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2 若因一方原因造成勘测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无法按期完成,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本协议中的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履行完毕而失效。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中的任何修改、补充或放弃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的合法代表签署。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签字:_______ 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