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中学生网络使用情况调查汇报 中学生网络使用情况调查汇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知识和交流信息的重要渠道。为了掌握中学学生对网络的认识和使用情况,我们对中学的60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网络的发展大大开阔了他们的视野,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给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积极影响,但仍旧尚存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校园文化还需进一步加强。一、网络使用问卷调查结果存在的问题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互联网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手段和通讯交流平台,深深地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然而,互联网又是一把“双刃剑”,在网络建设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的学生尤其是
2、那些尚不能正确辨别是非丑恶的中小学生来说,他们对网络的认识和使用是否同时得到了快速提高呢?网络建设的确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极大地影响,促进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但我们也不可以盲目乐观的看待网络发展对学生的消极影响,在现实中,仍有部分学生还在网络的认识和使用上都有很大不足,所以关注中小学生使用网络的情况十分必要。据我们了解,河源市紫金县镇上一个比较贫困的农村,给孩子买台电脑对许多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因而许多中学生只能是通过去网吧上网,可是网络这个名词对这些尚处于青春期,缺乏自控力的中学生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许多学生因为长期沉湎于网络之中,难以自拔,无心学习,成绩直线下降。为
3、了掌握中学学生网络使用情况,我们对60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他们分别来自初一、初二和初三三个年级,调查问卷设计了20个选择题,其中3个多选题,17个单选题。60名学生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问卷,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本次问卷调查收回60份,有效问卷56份,通过对这56份试卷的分析,得到了真实和详尽的材料,总体看来,中学学生使用情况有利有弊,但是利大于弊,大部分学生能够有效利用网络资源,但也存在部分问题,网络素质有待提高。二、网络认识及上网情况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它的好处也有不好之处,究竟青少年对网络认识多少,又是如何认识的,他们的上网情况又是如何?这些值得我们去关注。将近有一半的学生都是通过
4、自己接触来认识网络的,也有不少同学则是从朋友口中或在书上、杂志上电视上得知网络,总体来看基本正常。可是由于当地经济条件比较落后,学校没有电脑、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学生对网络的认识十分陌生,甚至不知道网络是什么,又有何作用?由图1知道,38%的学生经常上网的地方网吧,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数据,据了解,有不少学生因为迷恋网络经常逃课上课,这是一种不好的现象,学校以及家长需要格外关注这部分分学生,引领他们正确使用网络。 超过一半的学生每周上网次数在1至3次,将近一半的学生的上网次数选择了一般,这很好,说明了大部分同学对上网都能够很好的控制住,不让自己沉迷于网络。不足的是,当地网络仍未得到普及,大约1/4
5、的同学没上过网,这点当地学校和政府需要给予支持。三、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逐步融入到人们的学习生活以及工作中,因其方便、快捷获取信息的功能,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使用网络的时间过长,会对网络产生一定的依赖性,由于网络的吸引,使他们在不使用的情况下经常觉得无聊,所以会不自主的用网络来填补思想空虚,许多学生就是因为迷恋网络无法自拔,最终荒废了学业。那么,他们当初为何会使用网络,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28%的学生使用网络是因为获取信息,拓展自己知识面的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网络作为信息交流渠道的重要地位。可是,值得注意的是,将近四成的学生是因为
6、好奇而接触网络,可但我们询问他们上网主要是做什么时,许多学生都说是玩游戏或聊天交友,而查阅学习资料却只有少部分,这也客观反映了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学校和父母应该多加指导。 不可否认的是,日常生活中我们获取信息和进行娱乐、消遣等活动,很大一部分都是借助网络手段来进行的,但是网络本身也有不足之处,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学生和家长又是如何看待互联网的?从以上三个图中可以得知,大约一半的学生认为上网的确对学习会有影响,但是只要适当的上网,不但可以减少影响,而且还可以放松心情,这也说明了他们能够正确的认识网络,使用网络。图8反映出了,超过一半的父母不鼓励孩子上网,他们认为上网会让孩子沉迷,
7、而将近30%的父母则不过问孩子上网情况,从这几个数据可以看护,父母对网络的认识还存有不足,不能很好的认识网络,指导孩子使用网络,网络素质有待提高。如今是网络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大大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给广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都带来了影响。在肯定互联网积极作用的同时,不能忽视它的消极作用,如果对教育不够,学生容易沉迷网络之中,教育孩子不仅仅是家长的事情,也是学校和社会的事情,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部分学生上网次数过于频繁,网络素质不高,容易沉迷于网络之中而无法自拔,以致影响学习成绩;对于孩子上网,家长的指导十分重要,可是部分家长自身对网络的认识不够,要么对孩
8、子指导不够,要么就不过问,甚至会极力反对孩子上网,这种现象十分不好,对孩子学习生活会有影响。学校是学生学习的地方,一天中许多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如果校园文化建设没能够加强,对于学生尤其是正处于叛逆期的初中生,满足不了精神需求,容易受周围影响而渐渐沉迷于网络之中,为此,学校加快文化建设,当地政府也要给予一定的支持,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对那些已经沉迷网络或即将沉迷网络的学生,迫切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鉴于学校还不能网络设施供学生使用,开设一些网络指导课,将网络知识培训作为一个经常性工作落实到位,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告诉他们互联网这个宝库可以做什么,如何才能充分利好这个宝库。同时,也
9、要加强网络使用道德规范,使学生上网时能够进行比较好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从而整体提高学生网络的整体素质。 相信只要家长以及学校能够通过正确的引导和采取必要的措施,中学的学生对网络的知识和运用会变得更加理性,网络素质会大大提高。 我县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根据中院统一部署,对我院队伍建设进行了调研,具体情况如下:一、现有干警队伍的基本状况机构改革时,县编办核定我院设置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室、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研究室、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现有10个中心法庭:八里河法庭、耿棚法
10、庭、润河法庭、南照法庭、六十铺法庭、江口法庭、黄桥法庭、谢桥法庭、江店法庭、杨湖法庭。(一)现有人数我院实有人数161人,其中包括以来提前离岗人员14人(该部分人员年龄,男性在55岁以上,女性在45岁以上,按县里规定不占编制)。目前实有在岗人数147人。在实有在岗的147人中,有审判职务的77人,其他人员70人。(二)编制情况按省编办14号文件关于分配下达全省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核定我院政法专项编制为157人。实有在岗147人(不含提前离岗14人),我院空缺政法专项编制10人。但是,根据省高院规定,我院现有在岗147人中已编入政法专项编制的仅100人,其余47人因为未办理补充手续,现登
11、记为其他编制。为真实反映我院干警状况和方便统计,以下以现有在岗147人为基数进行统计和分析(详见下表)。县人民法院干警情况统计表(三)干警政治面貌和性别比例现有在岗147人中,党员干警114人,团员干警15人,群众18人。分别占干警总数的77.6%、10.2%、12.2%。男干警112人,占总人数76.2%,女干警35人,占干警总人数23.8%。(四)年龄层次现有在岗147人中,35周岁以下44人,36-45周岁72人,46-55周岁30人,56岁以上1人。分别占干警总数的30%、49%、20.4%、0.6%。(五)学历情况现有在岗147人中,大专学历以下人数6人,占干警总人数的4.1%;大专
12、学历人数31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1.1%;本科学历人数107人(其中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2人,系、省委组织部选调应届毕业生),占干警总人数的72.8%;本科学历以上人数3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均为在职学习取得学历。(六)职级情况现有在岗147人中,副科以上23人,实职仅17人(其中包括院长、副院长等15名副科以上法官和专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各1人),另有6人享受副科以上待遇。科员以下人员124人,占总人数的84.4%。干警的行政职级低。(七)法律职务1、现有审判人员77人,其中副科以上审判人员15人(包括正、副院长4人,审委会委员兼庭长2人,庭长2人,副庭长4名,审判员3名),科员级
13、助审员62人。2、现有书记员43人(其中7人兼任其他职务)。3、正式法警3人(另有4人系书记员兼任)。4、其它审判辅助人员24人(包括专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等司法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19人)。二、当前制约法院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问题及原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愈显重要。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家加大了对政法工作的投入,人民法院工作条件不断改善,自身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14、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一方面由于当事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处理事务不当产生纠纷。而当纠纷发生后,又对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缺乏了解,选择单一的诉讼途径解决(人民调解、仲裁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各类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我院受理案件3245件,结2903件;受理案件3560件,结3226件;受理案件4138件,结3862件);另一方面由于退休和机构改革人员离岗,进人渠道不畅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尤其是审判人员逐年减少。以来,我院审判人员共减少20人,占现有审判人员的25.9%。人民法庭甚至出现“一人法庭”的现象。现有一线审判人员(5
15、8人),年人均受理案件72件,基层法庭审判人员每年受理案件都在百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二)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1、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在岗的147人中,审判人员为77人,仅占52.3%。2、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77名审判人员中,专职审判员仅2人,没有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规定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规定“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专职委员两名左右”)。助审员62人,占80.5%。3、法警力量严重不足。全院
16、正式法警只有3人,仅占全体干警总人数的2%,远远低于规定配备标准,也远远不能满足司法审判工作的需要。另有4名书记员虽任命为法警,但由于年龄、编制等因素的限制,一直未能评定警衔。4、职级结构不合理。自1997年以来的12年间,全院仅仅提拔了8名同志。现有147人中,科员以下人员124人,占总人数的84.4%,并且这部分人员大部分是年龄在35-50岁的业务骨干,由于长期没有得到提拔重用,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还有一部分人即将退休离岗,明知进步无望,干脆安于现状,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主动性,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院队伍建设的发展。5、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一方面一大批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丰富办案经验的中
17、青年法官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另一方面,我院14个内设机构有8个是科员级助审员或书记员主持工作,2个机构是审判员主持工作,10个人民法庭有8个是科员级助审员主持工作。这些同志长期工作在第一线,虽然在各自工作岗位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长期以来,只是“临时负责”,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6、没有高层次、复合型法官。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虽然已达110人,但真正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仅3人,其中法律专业只有2人。大部分干警的学历是在职教育取得的
18、第二、三学历。这些干警虽然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但由于对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法学理论水平不高,整体业务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的提高。(三)基层人民法院机构建制与其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党和国家为加强政法工作,先后将政法系统的基层公安派出所、基层司法所明确为副科级建制。但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的建制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关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的建制,仍然沿用1996年机构改革时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共安徽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市
19、县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人民法庭的建制级别未予明确规定。各地执行不一,即使同一地区不同时期执行也不一样。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我院配备的庭长、副庭长的职级直接明确为正科级、副科级。较好地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全院呈现出了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90年代后期以来,我院配备庭长、副庭长以同时任命审判员职务来确定具体行政职级。进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将基层人民法院作为乡科级单位对待,内设机构及人民法庭按股级对待,低于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基层司法所的建制级别,我院班子成员中的副职虽然明确为正科职级干部,但同过去任命
20、的庭长、副庭长一样,一律作为非领导职务对待。目前基层人民法院的这种机构建制和干部职级状况,对法院干警的心理情绪和实际工作产生了相当程度的消极影响。(四)进人渠道不畅我院从1999年以来的10年间,新进人员仅3人,其中2人是和组织部门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的法律本科毕业生,这也是我院仅有的2个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另有1人是从其他部门选调的具有法律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已任命为助审员)。近年来,我院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干警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已有18人相继通过司法考试,其中书记员15名,工勤人员1名。在15名书记员中有11名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仍有4名书记员和1名工勤人员因为非政法专项编制、不符
21、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等限制,不能任命为法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干警的积极性。三、建议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名与利的关系,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提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加大对人民调解、仲裁等诉讼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多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等诉讼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3、加强教
22、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办案能力。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层次对在职法官进行分类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尝试采取“法官教法官,法官带法官”的培训方式,定期组织基层法院的优秀青年法官,到上级法院学习,由资深法官做老师,采取“师傅带徒弟”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同时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加大对通过司法考试干警的奖励力度,提高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建议上级法院取消对在职干警取得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后任命法官的不适宜限制。4、加强交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开展轮岗锻炼和岗位练兵,培养具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法官。5、畅通进人渠道,不断为基层法院补充新生力量,增强发展后劲
23、。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从社会法律人才队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官队伍。同时探索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机制,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干警的待遇。6、立足干警队伍的现状,尝试从现有书记员队伍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法警队伍,以解决法警力量不足的问题,建议上级法院放宽对任命法警和警衔评定在年龄、编制等方面的限制条件。7、提高干警的政治待遇。建立和完善法官考核评议制度,重点考核审判工作实绩,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法官奖惩、进行岗位调整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法官积极履行职责、优质高效工作。同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和上级法院制定提高基
24、层人民法院和干警待遇的相关政策措施,以促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和更好发展。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区“四五”普法以来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制定对策,进一步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渝北建设,也为迎接全市、全国“四五”普法验收检查和高标准启动“五五”普法做准备,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的通知(渝北委办200538号)要求,区委法建领导小组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由区领导带队、区委法建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于2005年5月下旬,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察看基层单位、走访干部群众、随机问卷调查、查看档案材料等方式,对全区71个机关单位、24个镇街的“
25、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认真的检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评估如下: 一、主要成效 根据中央、市里关于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高度重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2001年初区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并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区政府印发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方案。五年来,深入学习、宣传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对公民法定权利
26、和义务的宣传教育;抓好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在我区“十五”计划实施期间,有针对性地抓好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公司、证券、合同、财务、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了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了宪法、基本法律和维护社会稳定、“严打”整治斗争以及取缔邪教组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治并举,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稳步推进了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了全社会各行各业的法治化水平;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了我区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五年来,全区
27、共有75.48万人接受了“四五”普法教育,占应普对象总数的91%,其中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普及率为100 %,青少年学生普及率为80%,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率为98 %,居(农)民普及率为90 %,外来民工普及率为70%。区财政五年来共投入普法专项经费75.6万元,征订和编辑各类普法教材和资料5万多册,有各类普法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1000多人。 通过五年来在全区干部、公民和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以宪法、基本法律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初步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28、全面提高了各级干部、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我区社会管理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并取得以下成效: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 “四五”普法期间,全区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法律地位,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29、能力明显提高。 通过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切实加强了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凡政府出台的各项文件,均由法制部门把好法律关。各行政部门深入开展了专项法制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了各专业法的学习,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
30、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随着“四五”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化而稳步推进,全区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并做到了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为了切实加强教师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和“法治渝北”建设活动,我区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建设,举办了教师法制征文活动、召开教师法治报告会、校园法治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为全面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深化依法治区工作,在巩固和发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乡镇、依法治村、依法治理社区、依法治校等工作成果
31、的基础上,我区对企业的依法治理进行了探索。制定下发了渝北区依法治企三年规划、渝北区依法治企工作指导标准、渝北区普法依法治企考核标准,各企业单位积极向法治要效益,涌现出了一批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先进典型。 (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平安渝北”的创建。 “四五”普法工作中,始终把普法教育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在一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发挥法律的引导教育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渝北”创建。在严打整治期间,深入宣传“严打”政策和刑事法律法规,营造“严打”氛围。2003年“非典”防治工作中,以专题形式连续编发防治非典特刊等法制宣传资料。结合我区“双创”工作,深入开展
32、了法律进社区工作,有效促进了“平安渝北、法治渝北”的创建工作。 通过对全区71个局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24个乡镇检查的情况分析如下: 镇街:优秀:17个,合格:7个; 机关单位:优秀:32个,合格:38个; 企业单位:优秀:1个。 二、主要做法 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各方面的扎实工作,基本实现了“四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经费到位。 为了巩固前三个五年普法教育的成果,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拓展“四五”普法教育向纵深发展。政府各级各部门都把“四五”普法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一
33、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普法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第一,2003年6月,区委办下文调整了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增加了区委办、区政府办、财政局、人事局、民政局、教委为成员单位。同月,区委法建办下发文件,要求各镇街在建制调整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本单位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确保了普法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第二,为了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在法制建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分解到家、落实到位;第三,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与全区各镇街、区
34、级机关各单位、各园区签订了建设“法治渝北”责任书,明确了2004年至2007年建设“法治渝北”的责任目标,并制定了考核办法。做到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其内容列入了区委、区府对各镇街、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根据中央、市“四五” 普法教育规划,结合渝北区的实际,制定了“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五年间,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每年都认真讨论制定了全区年度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出每年度的工作要点,及时对各地各部门法制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全区的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围绕业务工作和专业法学习,制定出本地本部门的年度法制建设工作计划,使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
35、有步骤、有重点地有序推进。 为了适应“四五”普法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从抓好普法队伍建设入手,着力夯实工作基础。第一,针对不同行业所需不同法律知识的需求,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和部门中精心挑选了业务精、素质好、热爱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对本部门、本行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行业法律问题,由各业务对口部门进行解答和授课,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第二,为及时掌握了解各阶段普法教育工作的情况,使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计划落到实处,区委法建办编印了渝北法治建设工作简报,及时对全区普法工作进行宣传,扩大了宣传效果;第三,在中小学校中设立法
36、制副校长,主要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把在青少年学法教育中的一些好的建议、新的想法、做法及时交流推广,不断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逐步形成了由司法助理员、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副校长、法制文艺宣传员、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的普法教育网络队伍,提升了普法教育宣传效果. “四五”普法期间,各单位都建立了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保证了法制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镇、街党政在财政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均超过人均0.2元,各部门也立足实际保证了普法工作所需经费,有的实行财政专项预算,有的实行普法经费支出实报实销。特别是法院、
37、环保局和龙溪街道、玉峰山镇、统景镇等单位每年投入数万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活动,使普法工作得到充分的经费保障。 (二)加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力度,不断推进普法教育进程。 五年来,切实加大了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力度,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提高依法决策水平。通过组织举办法制讲座、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参加普法考试、演讲和征文比赛、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几年来,把领导干部学法摆上工作的议事日程,一年两次的学法讲座作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必
38、修课,先后邀请了多名教授授课,举办了如宪法、世界贸易组织(WTO)知识、行政许可法、西部开发与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法、信访条例等法制讲座,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及时充电。二是以区委党校为干部学法基地,在每年区委党校进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等主体班次上都安排有学法内容,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出台后,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准,重庆党校和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就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总则,行政许可清理实务与研究,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主体,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以及行政许可的收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为来自镇街、部门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多名
39、予以讲解,并就目前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政府的影响和对策辅导讨论。三是以全国“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主教材,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治理论、依法治国、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四是以干部理论学习为契机,注入普法学习内容。各镇街、各单位纷纷建立了学习日制度,充分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学习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五年来,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实施步骤,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干部中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的意见通知,抓好了对全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使公务员学法用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通
40、过听讲座、做作业 、写体会等形式,提高了公务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如组织部一是利用每周四下午的职工学习日,通过领学、听讲座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规章制度的学习,并严格考勤,参学率达95%以上。区工商分局举办了“渝北区工商分局第三届工商杯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各工商所、机关科、室为单位组织参赛,竞赛内容涉及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行政处罚法等。财政局利用行政执法职能宣传讲解财税法律法规。人事局近几年来利用群众集访的时机,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群众集访数十次、群众来信近300件,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区政府法制办抓
41、住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契机,每年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分层次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三)注重形式,普法宣传广泛深入。 1、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多数部门及镇街以办好法制教育骨干培训班作为“四五”普法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充分发挥幅射教育作用。镇街培训的主要对象为镇(街)、村(居)及镇(街)属单位普法宣讲员,每年2-3期。区级部门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有下属机构的部门,每年都要举办法制教育骨干培训班若干期,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医药执法监督员、食品卫生监督员、防保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卫生监督执法、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培训。几年来,区级党委组织法制讲座52次,举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3次,
42、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23580人(次),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接受法律知识培训23200人(次),组织处级领导法律知识统一考试86次。 2、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广播、报纸、宣传车等工具进行法制宣传。两路工业园(东区)近两年办板报16期、标语219幅、散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0余份,出动宣传车4批。区工商分局每年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书写标语横幅360多幅,广播、电视宣传32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册,制作案例展板86块,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32次。财政局利用电教、网络(开通了财政局局域网,涉及新颁布的财政法规在网上公布)等工具宣传法律法规。同时
43、,区司法局与区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渝北、等媒介单位密切合作,合力办好报刊的“渝北司法行政”和电视台的“法制之声”等专栏节目,同时还向法制日报、中国司法、中国法律援助、决策、重庆法治、重庆日报等积极投稿,形成“荧屏有像、电台有声、报纸有文”的立体宣传格局。 3、利用执法职能进行法制宣传。如交警12队以“交通安全法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33个,社区8个,学校18所。设立宣传站百余次,培训少年小交警千余人。财政局利用行政执法职能宣传讲解财税法律法规。人事局近几年来利用群众集访的时机,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群众集访数十次、群众来信近300件,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44、 4、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如兴隆、茨竹、木耳等镇积极参与“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准备资料和场地,配合法建办开展“法律进社区”及“送法下乡”活动。每年区委法建办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律师、公证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相关单位都积极配合,准备资料。 (四)普治并举,依法治理有效推进。 各单位十分重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普法与治理并重,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水平。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都推行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责任制。从坚持依法治国的高度出发,切实有效地把依法治理工作步步推向深入。多数镇街在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把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45、、推行“四民主、两公开”作为重点,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各相关单位先后开展了“严打”整斗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治理工作,从各个层面提高依法治理的成效。 “四五”普法规划在我区基层的实施过程中,与基层法制实践相结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育了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典型。特别一些村(居委会)数年来把民主法治工作摆在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首位,以民主法治创平安,开拓创新谋发展为强村富民、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开创了农村农业致富的道路。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以依法治社区为重点,全面推进了社区管理的法治化。针对我区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区司法局及时下发了关于
46、渝北区法律进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制定完善了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标准,同时确立了不同层次的社区进行试点,统一了“民主法治社区”的标准、各项规章制度、台帐资料和硬件设施,以送一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一张法律绿色援助卡、一套普法台帐资料、一支律师队伍为社区普治活动载体,为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同时,结合社区的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的法律志愿者队伍、社区法制文艺宣传队、机关联系社区共建等力量,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五)工作扎实,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多数单位都较重视普法依法治理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大量扎实认真的工作从资料及图片上得到了真实的反映。如兴隆、国税局、建委严格按照区委法
47、建办统一要求,对普法依法治理资料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分类归档,资料齐全,整理规范。村(居)委及学校也相应规范收集了普法工作资料。 三、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镇街和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摆不上应有位置,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2、少数部门和单位在学法用法、法制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3、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办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精力有限,难免有的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4、有的单位由于资金不到位,收集普法资料,导致档案资料不齐,不规范。 5、对企业开展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个别镇街甚至未开展企业依法治理工作。 6、有的单位党委(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法日制度没有得到充分的落实,记录不全。 (二)对策建议 认真做好“四五”普法的收尾工作,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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