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点门票代理合同景点门票代理合同甲方:_(以下简称“代理商”)地址: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电话:_二级代理:_地址: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电话:_乙方:_(以下简称“供应商”)地址: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电话:_鉴于:1. 供应商是景点门票的官方合法销售渠道;2. 代理商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有意愿代理销售供应商所提供的景点门票;3. 双方在尊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希望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合作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 供应商授权代理商作为其合作伙伴进行景点门票的代理销售;2. 代理商作为供应商的二级代理,具备向最终消费者提供景点门票的权利。
2、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1. 代理商有权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供应商提供的景点门票,并承担相应的销售责任;2. 代理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得虚构、歪曲景点门票的相关信息;3. 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景点门票库存、价格等信息给代理商,确保代理商能够正常运营销售;4. 双方应共同维护景点门票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利用虚假宣传、损害他方利益;5. 代理商同意按照供应商制定的价格政策进行销售,并及时结算销售收入。第三条 结算方式1. 代理商应按照供应商的要求支付代理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结算证明;2. 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代理商支付相应的销售提成或利润。第四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协议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所得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明确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六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代理商和供应商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商: 供应商: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