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财服务合同协议
《理财服务合同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投资方”)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理财机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 投资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自愿进行理财活动的意愿;
2. 理财机构作为专业机构,具备提供理财咨询和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3.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4. 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1.1 投资方委托理财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活动,获取相
2、应利益。
第二条 理财方式
2.1 投资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理财机构提供的不同理财产品。
第三条 投资金额
3.1 投资方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理财机构支付投资款项。
第四条 服务费用
4.1 理财机构根据实际提供的理财服务内容,按照约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五条 投资收益
5.1 投资收益根据理财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情况计算,由理财机构根据约定方式进行结算并支付给投资方。
第六条 风险提示
6.1 投资方在进行投资前,应认真阅读理财机构提供的风险提示和说明,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3、
7.1.1 合同期满;
7.1.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7.1.3 其他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况。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
9.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本合同涉及的争议提交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以书面形式签署后生效;
10.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投资方): 乙方(理财机构):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