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执行乃法律之终局及果实,执行视频,执行程序概述,第二节 执行的原则,第三节 执行的一般规定,第四节 执行措施,第五节 执行中止与执行终结,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一、执行的概念,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二、执行的条件,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执行根据必须具备给付内容;,执行必
2、须以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三、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关系,1,、联系:,依审判程序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并需予以执行的法律文书适用执行程序予以执行。,2,、区别:,(,1,)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2,)执行程序是保证审判程序的任务得以实现的有力手段。,但执行程序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首先,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不必然也要经过执行程序;其次,执行程序所适用的案件不只限于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范围。,因此,执行程序既不绝对地依赖于审判程序而存在,也不必然地是审判程序的继续。,试题精练,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3、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第二节 执行的原则,1,、执行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原则。,2,、执行标的有限原则。,3,、法院强制执行与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相结合的原则。,4,、强制执行与说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5,、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适当照顾被执行人的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三节 执行的一般规定,一、执行根据,1.,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1,)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支付令和决定书
4、2,)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3,)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和执行令。,(,4,)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2.,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1,)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2,)公证债权文书。,试题精练,二、执行管辖,1,、一般规定,(,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注意: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执行,要提交被执行人在本辖区之内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2,)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
5、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3,)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例,试题精练,2,、执行监督,(,1,)条件,情形: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一般处理:,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督促执行令。,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裁定,(,3,)特殊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
6、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注意:六个月期间不应当计算执行中的公告期间、鉴定评估期间、管辖争议处理期间、执行争议协调期间、暂缓执行期间以及中止执行期间。,3,、执行管辖权异议,(,1,)异议时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2,)处理方式:,异议成立的,应当
7、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注意起诉时是移送),;,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可以复议:向上一级人民法院。,(,4,)不停止执行: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4,执行管辖权争议,(,1,)如果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时候,由先立案的法院对案件采取执行措施。,(,2,)如果后立案的法院在审查时发现已经有法院立案,不得重复立案。,(,3,)如果法院在立案之后才发现有法院先已立案,撤销案件。,(,4,)如果已经采取执行措施,要将已执行的财产交给先立案的法院。,三、执行启动,1,、申请执行的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
8、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注意:不是法律文书生效以后,而是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6,)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期限:,2,年,;并且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起算: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中止:,执行程序解释
9、第,27,条: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断:,执行程序解释,第,28,条: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2.,移送执行的情形,(,1,)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2,)民事制裁决定书;,(,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4,)以撤销或变更已执行完毕的法律文书为内容的新判决书;,(,5,)审判人员认为确应移送执行的其
10、他法律文书。,3,、执行通知和立即执行,(,1,)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2,)立即执行: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同时或者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发送执行通知书。,试题精练,四、执行回转,1,、适用情形,(,1,)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2,)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2,、适用条件,(,1,)已经,执行完毕,的执行根据被撤销;,(,2,)有新的执行根据
11、3,、程序要求,(,1,)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2,)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4,、执行回转的两个例外,如果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此前已经生效并执行完毕的侵权案件,不受其溯及力的影响。,试题精练,五、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1.,情形: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2.,主体:当事人、,利害关系人;,3.,法院: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4.,形式:,书面,异议;,5.,处理: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
12、驳回。,6.,复议: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1,、对执行标的异议的条件,(,1,)执行过程中;,(,2,)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3,)案外人要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是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2,、程序问题,(,1,)异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也允许以口头形式提出。,(,2,)审查期限: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内审查;,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实质性审查,以确认异议人是否真的对执行标的享有权利。,审查期间可以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不得进
13、行处分。,如果案外人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解除对异议标的物的执行措施,法院可以准许。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继续执行的,法院应当继续执行。,(,3,)审查结果:,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执行员报请院长批准,裁定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4,)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救济:,对法院初步审查裁定有异议,且该异议涉及原判决、裁定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对法院初步审查裁定的异议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外人异议之诉,1,、前提: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2,、争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
14、的停止执行。,3,、当事人: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4,、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5,、担保问题:,案外人的诉讼请求确有理由或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执行的,可以裁定停止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申请执行人之诉,1,、前提:法院裁定执行异议成立。,2,、争议:申请执行人提起诉讼,请求对执行标的许可执行的,3,、当事人: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请求的,应当以案外人和被执
15、行人为共同被告。,4,、时间:法院对异议标的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5,、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七、委托执行,1,、被执行人或者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法院可以委托当地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2,、直接到当地执行的,负责执行的法院可以要求当地法院协助执行,当地法院应当根据要求协助执行。,3,、委托外地法院代为执行的,委托法院应当发出委托函件,委托函件应当提出明确的执行要求,并附有生效的法律文书。,4,、谁委托,谁决定原则,(,
16、1,)受委托法院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及时向委托法院反映,由委托法院审查。,(,2,)受委托法院认为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期限和方式等需要变更的,应当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并将变更情况及时告知委托法院。,(,3,)受委托法院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及时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作出裁定。,(,4,)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受委托法院应当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作出裁定。,试题精练,八、执行和解,1.,执行和解协议的要求,(,1,)时间:执行中。,(,2,)主体:双方当事人。注意:执行中法院不,得进行调解,。,(,3,)方式:自行达成。,(,4,)一般应当采用
17、书面形式:无书面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5,)在执行和解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意的形式,变更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如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物以及数额,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等)内容。,2.,执行和解的效力,(,1,)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不具有契约的效力;,(,2,)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撤销原执行文书的效力;,(,3,)执行和解具有中断执行时效的效力。,(,4,)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履行完毕之后产生终结执行的效力。,3.,恢复执行,(,1,)恢复执行的条件,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的,申请,。,(,2,)恢复执行
18、的对象:原生效法律文书。注意:不是执行和解协议。,(,3,)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4,)申请期间:,中断:执行和解将产生执行时效中断的效力。,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2,年。,案例之一,案例之二,试题精练,九、执行担保,1,、适用条件,(,1,)被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2,)被执行人或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3,)申请执行人同意;,(,4,)人民法院准许。,2,、暂缓执行的期限,(,1,)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2,)最长不得超过一年。,3,效力,(,1,)
19、执行担保书生效后,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2,)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3,行人在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案例,试题精练,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
20、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十、代位申请执行,1,适用条件,(,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2,)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注意:法院不得主动通知第三人履行债务。,2,人民法院履行通知的内容:,(,1,)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2,)第三人,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15,日内向法院提出异议;,(,4,),15,日内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执行。,3,第三人异议的效力,(,1,)必须在法定期间(,15,日内)
21、内提出(书面口头均可);,(,2,)法院对异议不进行审查。但提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或者自己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异议。,(,3,)异议有效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4,)第三人提出部分异议的,对其承认的部分可以强制执行。,4,对第三人的措施,(,1,)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执行。条件:第三人收到履行通知后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2,)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第三人收到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造成已向被执行人履行的财产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外,可以追究其妨害执行的责任。,(,3,)不得再代位执行:在对第三人
22、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案例,试题精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丙公司应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的,30,日内,向甲公司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B.,丙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履行通知提出异议,必须采取书面方式,C.,丙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D.,在对丙公司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丙
23、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就丙公司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十一、执行承担,1.,被执行人为公民的执行承担,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2.,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时的执行承担,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3,.,被执行为人为其他组织时的执行承担,(,1,)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
24、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2,)被执行人为这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3,)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裁定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案例之一,4.,在执行中,被执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变更:裁定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案例之二,案例之三,试题精练,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小食品店,并依法登记取得了字号。因该合伙组织分
25、别与,A,、,B,、,C,三公司纠纷的诉讼全部败诉而进入到执行程序。在执行中,该合伙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A,、,B,、,C,三公司的债务。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追加甲、乙、丙为被执行人,B.,就合伙组织的财产依,A,、,B,、,C,三公司申请执行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C.,应当按,A,、,B,、,C,三公司的债权比例进行清偿,D.,应当告知,A,、,B,、,C,三公司申请该合伙组织破产,按破产程序清偿,十二、执行竞合,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2.,一
26、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后,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试题精练,朱某诉孙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孙某赔偿朱某损失,5,万元。孙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朱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无金钱可供执行,法院遂将孙某仅有的某项财产拍卖得,8,万元。在执行中,发现并查实孙某已将该项财产作为抵押向某银行贷款,6,万元且尚未清偿,该银行现提出行使抵押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某银行应当优先受偿,B.,朱某应当优先受偿,因其主张权利在先,C.,某银行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与朱某按比例受偿,D.,某银行应先
27、行向法院起诉,取得执行依据后再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与朱某按比例受偿,十三、参与分配,1,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2,)申请人是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3,)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4,)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法院采取执行措施。,2,申请参与分配的时间:,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清偿前提出。,3,参与分配的清偿程序,(,1,)参与分配中,优先权人、担保物权人仍享有优先受偿权;,(,2,)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3,)分配方案异议:,债权人或者被
28、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当将异议通知给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如果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执行法院应依照异议人的意见,将分配方案修正后进行分配。,如果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提出反对意见的,人民法院要把反对意见通知异议人。,如果异议人对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提出的反对意见有不同意见,不能再提起异议,要通过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方式解决。如果异议人逾期没有提起诉讼的,依然按照原方案进行分配。,(,4,)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如果异议人对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提出的
29、反对意见有不同意见可以从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案例,第四节 执行措施,一、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1,)前提: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要求: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3,)文书:报告财产令。,(,4,)责任:如果法院制定了财产报告令,但被执行人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可以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和拘留。,造法易,执行难。,二、对金钱债权的执行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1,)冻结和划拨的范围不能超出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范围;(
30、2,)如果被执行人是金融机构(如银行等),不得查封其营业场所,而且其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或备付金,不得冻结和划拨。(,3,)金融机构的责任:金融机构如果擅自解冻已经冻结的款项,致使款项发生转移,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如果限期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擅自转移的款项范围之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1,)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须费用。(,2,)有关单位在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之后,要协助执行;如果擅自将款项交与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
31、行人承担责任。,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1,)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
32、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
33、结的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22,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孳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23,条规定,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3,)轮候查封、扣押与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28,条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
34、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4,)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29,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4,、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1,)必须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搜查令。(,2,)在实施搜查的时候,必须要着装并出示身份证件。,执行员搜查现场,试题精练,执行法院对下列哪些财产不得采取
35、执行措施?,A.,被执行人未发表的著作,B.,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C.,金融机构交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D.,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三、对交付财产和完成行为的执行,1,、对交付财产的执行,:责令交出,2,、对完成行为的执行,(,1,)替代执行:针对可以替代的行为;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2,)强制履行:针对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拒不履行的,可以责令支付迟延履行金,也可按照妨碍执行行为采取强制措施。,3.,侵犯名誉权案件,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36、1,)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2,)按照妨碍执行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即对有关人员予以罚款、拘留。,(,3,)并可以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例,试题精练,甲在网上发表文章指责某大学教授乙编造虚假的学术经历,乙为此起诉。经审理,甲被判决赔礼道歉,但甲拒绝履行该义务。对此,法院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由甲支付迟延履行金,B.,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甲负担,C.,决定罚款,D.,决定拘留,对房屋强制执行,四、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1,、院长签
37、发公告;,2,、执行员强制执行。,五、对特殊标的的执行措施,1.,知识产权的执行,,可以禁止转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将产权或使用证交人民法院保存。,2.,对股份凭证(股票)的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者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六、其他执行措施,1,、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1,)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2,)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
38、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2,、国家执行威慑机制,(,1,)情形: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2,)措施:,1.,限制出境,2.,不良诚信纪录,3.,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3,)媒体公布的有关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布的,应当垫付有关费用。,执行程序解释,第,39,条,第五节 执行中止与执行终结,一、执行中止,(,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
39、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根据,执行规定,第,10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还包括以下几种:,(,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二、执行终结,(,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裁定终结执行。,试题精练,民诉课全部结束,!,谢谢大家,!,祝各位司考过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