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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ppt

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职工教育经费,最新会计及税法准则,职工教育经费应按工资总额比例计提(,2.5%,),或之前未有计提,按实际发生的列支,(年底前均按实际发生额作为税前费用扣除),一、发生时按实际列支方式:,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月末分配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二、计提方式:,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谢,-,职工教育经费,贷:现金,/,银行存款等,职工教育经费,根据财政部、全

2、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财建,2006317,号)的有关规定:,1,、计提比例和基数。,意见,要求: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

3、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职工教育经费,2,、列支范围。,意见,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对,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

4、经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计划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企业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等具体规定。,税收方面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据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计提基数为计税工资总额,计提比例为,2.5%,,同时要求只有在规定比例范围之内并且实际使用了的才可在税前扣除;企业当

5、年虽然按规定提取,如未实际使用完的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结合上面的政策规定,举例分析如下:,甲国有企业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税前扣除政策,,2006,年经批准可计提的工资基数为,1000,万元,企业在成本费用中提足了,1000,万元工资,但工资实发数为,900,万元,建立工资储备基金,100,万元。企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了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会计科目反映使用了,20,万元,其中包含企业职工个人报销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2,万元,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境外培训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6,万元。另外,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了购置,100,万元的教学设备与设施所计提的折旧费用

6、10,万元。,分析:因甲企业属于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可在成本费用中计提,10002.5%=25,万元。但工资实发数为,900,万元,则计税工资总额为,900,万元为可税前列支的计提基数,按,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为,9002.5%=22.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对职工教育经费会计科目反映使用了,20,万元进行分析:企业职工报销的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2,万元应由职工个人负担,不应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境外培训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6,万元则可在其他管理费用中列支。两项应调减职工教育经费使

7、用额,2 6=8,万元。,企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购置,100,万元的教学设备与设施所计提的折旧费用,10,万元应调整到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经调整后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0-8+10=22,万元。,因实际使用,22,万元小于按计税工资比例计提的,22.5,万元,故企业可在税前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2,万元,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2=3,万元。,如果实际使用了,30,万元,则企业可税前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2.5,万元,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2.5=2.5,万元。,如果企业动用了工资储备基金年初结余,200,万元,即企业实发工资,1000 200=1200,万元,

8、因企业实际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仍为,1000,万元,故企业计提数为,25,万元,但企业实际使用,30,万元,可税前扣除的为,12002.5%=30,万元,企业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25=5,万元。,企业如果实行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政策,思路同上。,考虑到目前职工教育经费名目繁多,实践形态多样,此前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曾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文件,该文件第(五)条规定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列支范围,主要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

9、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六)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七)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

10、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八)为保障企业职工的学习权利和提高他们的基本技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重点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习。,(九,)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十)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十一)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接

11、受农村转移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所需的费用,可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支出。通过财建,2006,317,号文的规定,结合第,1,、,2,个思考题,我们认为,职工教育经费能否税前扣除的关键在于要根据企业发生的费用实质去判断,对只有“,属于企业发生的与培训有关的费用”,才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财建,2006,317,号文件第三条第十款同时规定,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

12、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第,2,个思考题中的股东因为不是本公司的在册职工,也不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其国外留学的学费,当然不得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并在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的结余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企业,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按税法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2008,年以前年度按税法规定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如果改变用途的,应相应调整应

13、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五条进一步明确了关于以前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余额的处理问题。“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总结:,1,、企业应注意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同时要注意,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是,实际发生数,,而不是计提数,已计提而未发生的不能税前扣除。,2,、注意在职工培训过程中同时发生的餐费列支问题。在税务稽查中,经常会发现有的企业财务人员将应当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直接列入管理费用中,职工教育经费只提取不使用,使用的时候就直接在管理费用列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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