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单位,乙方为有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务的专业机构或个人,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特拟定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议书。一、协议的目的本协议旨在保护、修复、保存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二、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1 依法组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
2、理工作,制定相关规划、政策与标准;1.2 依法履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义务,保障其完整性、真实性和可持续性;1.3 提供历史文化遗产的必要信息和文件,协助乙方履行相关职责;1.4 监督和评估乙方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1.5 向社会普及历史文化遗产的知识,增强公众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意识。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1 协助甲方制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和传承方案;2.2 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工作,确保操作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2.3 回报甲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甲方报告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2.4 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从事损害历史
3、文化遗产的活动;2.5 保密甲方提供的历史文化遗产相关信息,不私自泄露或用于不当用途。三、协议的生效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2. 任何一方如有以下情况,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2.1 丧失或被剥夺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2 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违法行为被认定;2.3 违反本协议的条款,严重损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益;2.4 其他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四、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解释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协议的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2. 本协议的终止需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六、附则1. 本协议正本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书面协商。甲方:(甲方签字盖章)日期:年 月 日乙方:(乙方签字盖章)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