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__]
甲方:[__] (以下简称"业主")
乙方:[__] (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鉴于:
1. 甲方为所在物业项目的合法产权人/业主,并享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乙方为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具备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和经验;
3. 双方均愿意根据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达成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协议。
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范围
1.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__]年[__]月[__]日终止。
1.2 本协议所述物业管理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2、
a. 日常维护与保养:楼道、道路、绿化、排水系统等;
b. 安全管理:门禁系统、巡逻、安全巡检等;
c. 环境卫生:公共区域、垃圾处理等;
d. 设备设施管理:电梯、消防设备、供暖设备等;
e. 公共设施维修:公共照明、护栏、门窗等;
f. 物业信息管理:投诉处理、通知发布等。
1.3 本协议不包括以下内容,并需另行商议或签署其他协议:
a. 物业费用及收费标准;
b. 物业管理人员和值班安排;
c. 甲方与其他业主之间的纠纷处理;
d. 其他特定的事项。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按时、足额支
3、付物业管理费用;
b. 配合乙方履行物业管理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c. 举报并协助处理违反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和安全的行为;
d. 共同维护物业公共设施、保护物业共有部分。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准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b. 保密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
c. 协助解决甲方提出的物业管理问题;
d. 举报并协助处理甲方或其他业主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 责任与终止
3.1 乙方负有维护物业秩序、公共安全和健康的责任,但不承担甲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带来的损失。
3.2 若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
4、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3 双方一致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协议:
a. 协议期满,双方未续签或重新达成协议;
b.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c. 一方严重违约或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四条 争议解决
4.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条款
5.1 本协议不涉及政治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5.2 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未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的免除。
5.3 本协议的附件与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经签署并盖章即生效。
甲方(业主): 乙方(物业公司):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