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拍摄合同本协议为行为人之间达成的广告拍摄合作事宜的法律约束文件。行为人之间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真实的权利,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遵循公序良俗的原则。一、合作内容1. 合作双方确认并同意合作进行广告拍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创意、脚本编写、拍摄场景设计、演员选角等。2. 拍摄合作的具体项目和详细要求由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达成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成为本协议附件。二、权利义务1. 合作双方应充分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进行平等、友好的合作。2. 广告拍摄过程中,合作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使用违法、违规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内容。3. 合作双方应确保广告拍
2、摄过程中涉及的演员、工作人员等主要参与方具备合法从业资质并在工作过程中得到适当的保护。4. 拍摄合作所涉及的费用、版权、宣传推广等事宜,双方应在协商过程中明确并达成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成为本协议附件。三、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拍摄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机密、个人隐私等保持严格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双方不得将涉及拍摄过程中的任何信息、资料、素材等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四、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五、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六、协议生效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作结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协议,双方应书面协商,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行为人一:_签字:日期:行为人二:_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