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介绍服务协议书本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由甲方(以下简称“婚介机构”)与乙方(以下简称“会员”)就会员获取婚姻介绍服务事宜所订立。甲乙双方均确认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和条件:一、协议目的1.1 本协议旨在为会员提供婚姻介绍服务,以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了解、交流和可能的婚姻关系。二、服务内容2.1 婚介机构将根据会员的需求和个人情况,为其提供相关婚姻介绍和配对服务。2.2 婚介机构将采用合理的方式,通过互联网、自有数据库、线下活动等途径,为会员提供已注册的合法单身信息。2.3 婚介机构将保证所提供的婚姻介绍信息真实、准确,并会定期更新和核实。三、会员权利和义务3.1 会员应按照婚介机构的要求提供
2、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保证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2 会员有权通过婚介机构获取合适的婚姻介绍信息,并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一步发展关系。3.3 会员有义务对通过婚介机构获取到的婚姻介绍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四、收费标准4.1 会员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以获得婚姻介绍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五、责任限制5.1 婚介机构只提供婚姻介绍服务,不参与会员之间的婚姻关系发展和具体婚姻事宜,因此不对会员之间的任何纠纷承担责任。5.2 婚介机构不能保证会员通过婚姻介绍服务一定能够找到理想的婚姻对象。六、终止协议6.1 本协议双方任何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解除协议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七、法律适用7.1 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如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八、其他规定8.1 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有关婚姻介绍服务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8.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8.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婚介机构):_ 乙方(会员):_签署日期:_ 签署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