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甲方:(委托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承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总体约定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筑工程施工任务,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1.2 甲方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建筑图纸及技术要求,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1.3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保持及时沟通,并共同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第二条 工程施工内容2.1 任务范围:详细列明建筑工
2、程施工的范围、施工内容、工期等关键信息,确保双方对任务的理解一致。2.2 资料交付:甲方需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为乙方的施工需要提供必要的便利。2.3 施工质量:乙方应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质量规范、技术标准和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3.1 工程款:甲方根据工程进展和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款支付工程款项。3.2 工程款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工程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保证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第四条 变更及索赔4.1 变更及索赔原则:如遇变更或索赔的情形,应及时协商解决。变更或索赔的内容、金额、计算方式等应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并在双方签
3、字盖章后生效。4.2 变更合同的处理: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双方约定的程序办理。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商业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不正当目的。5.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工艺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第六条 不可抗力6.1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控制的异常情况)导致工程施工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进度和费用支付。第七条 解除协议7.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未在指定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则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7.2 本协议解除后,应根据已完成工程进度和供应材料等情况,按约定的方式结清相关款项。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8.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 其他事宜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修改和补充。9.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人): 乙方(承包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