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污权交易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该日期签订:
甲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甲方代表人:
姓名:
职务:
乙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代表人:
姓名:
职务:
鉴于:
1.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资格;
2. 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资格;
3. 双方均自愿且真实地进行排污权交易;
4. 双方承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
2、条:定义
1.1 排污权:指甲方在法定范围内具备的、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排放污染物的权益。
1.2 排污权交易:指甲方将其拥有的排污权转让给乙方的行为。
第二条:排污权交易
2.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排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乙方。
2.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排污权,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法合规的排污。
第三条:权益保障
3.1 甲方保证其拥有的排污权系真实、有效的,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2 乙方同意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交易对价。
第四条:保密条款
4.1 双方同意对于本协议的一切商业秘密和其他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
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
3、协议的任何内容。
第五条: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交易完成。
6.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