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综合授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订立:甲方:银行名称乙方:被授信方名称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执行银行综合授信协议:第一条 授信金额及形式1.1 乙方通过本协议获得的授信金额为具体金额。1.2 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额度、票据承兑金额等。第二条 授信利率及费用2.1 授信利率将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双方在后续协商中确定。2.2 具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担保费用等,费用根据具体操作情况另行协商。第三条 还款方式及期限3.1 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等额本息/本金还款
2、、利随本清等,在后续协商中确定。3.2 还款期限根据实际贷款金额和乙方的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如需更改还款期限,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第四条 担保措施4.1 乙方应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措施,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及及时性。4.2 具体担保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如:保证人、抵押物等。第五条 违约与解除5.1 若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5.2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无法如期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执行中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法律适用7.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终止。甲方(银行名称): 乙方(被授信方名称):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