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具设计开发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以下简称“设计方”):甲方名称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开发方”):乙方名称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有模具设计的能力,乙方希望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发指定的模具项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双方在模具设计开发项目中的权益,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共赢。第二条 协议内容2.1 甲方负责完成模具设计及相关技术研发工作,保证设计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可实施性。2.2 乙方提供项目的需求描述
2、和相关技术要求,协助甲方获取项目所需材料和信息。2.3 双方共同商定项目的开发周期、交付标准和工程进度,并在协议签署后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第三条 付款条款3.1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甲方相应的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可采用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3.2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设计成果,并确保成果符合乙方的要求和标准。第四条 知识产权保护4.1 双方共同保护模具设计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并共同享有相关权益。4.2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设计成果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向第三方泄露。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
3、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5.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6.1 双方一致同意,若需要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6.2 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的约定后,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若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诚实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处理。第九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有效期,若无约定则为自签订之日起两年。设计方(甲方):签字: 日期:盖章: 开发方(乙方):签字: 日期: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