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地址:(地点)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个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地址:(地点)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鉴于甲乙双方希望保护其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为确保双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约定商业秘密的范围1.1 双方确认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给乙方,并且在未公开之前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经营、销售、财务、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的数据、计划、方法、设备、设计、原理、流程以及其他涉及甲方业务的具体信息。1.2 双方同意遵守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并在此协议终止后继续
2、履行该义务。第二条 保密义务2.1 乙方保证在获得商业秘密的同时,将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以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并且仅在与甲方达成业务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该商业秘密。2.2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除非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明确授权。2.3 乙方应妥善保管商业秘密,防止其被盗窃、篡改、损毁或未经授权的使用。2.4 乙方应建立适当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处理商业秘密的人员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任何实际或威胁商业秘密泄露的行为。第三条 知识产权保护3.1 乙方确认甲方对其提供的商业秘密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3.2 乙方不得侵犯甲方的任
3、何知识产权,并承诺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员工、代理商或合作伙伴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致使甲方商业秘密泄露或遭受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2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5.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一方提前提出书面通知终止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的决定;本协议约定的目标实现或不可避免的目标实现不可能。5.2 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7.2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和修改协议与本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乙方:个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