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代理销售合同农产品代理销售协议甲方(代理人):_乙方(委托人):_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表示意愿,愿意代表乙方销售农产品,并为双方建立稳定、互惠、合作的关系,为此,双方经本协议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定义1.1 本协议中,“农产品”是指乙方自产自销或有生产销售资格的农产品。1.2 “代理销售”指甲方代表乙方向第三方销售农产品的行为。第二条 代理范围2.1 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专属代理人,代理销售其生产或销售的农产品。2.2 乙方应提供完整、准确的农产品信息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名称、产地、规格、包装等详细信息。2.3 甲方在乙方授权范围内,可自行决定农产品的销售
2、渠道、价格和支付方式。第三条 代理义务3.1 甲方应以最大诚信,按照乙方的要求和市场规则,积极推广和销售农产品,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3.2 甲方应确保销售农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得销售有质量问题或不合法产品。3.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销售报告,包括销售进展、销售额、库存情况等,以便乙方掌握销售情况。第四条 支付方式与结算4.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规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代理销售农产品所产生的费用。4.2 双方同意每(月/季度/年度)进行一次结算,结算周期为本次销售周期的结束之日起。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甲方应对乙方的农产品信息和其他商业、技术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
3、第三方。5.2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农产品信息和销售数据用于销售分析和市场调研等合理目的。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双方协商一致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6.2 甲方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7.1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8.1 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九条 其他条款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9.2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签。9.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理人): 乙方(委托人):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