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租赁合同协议编号:【编号】日期:【日期】甲方(出租方):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并具备合法经营的厂房资源,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市场行情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厂房租赁合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承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第一条 租赁物及附属设备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地址】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厂房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面积、结构、用途等,详见附件【厂房明细表】。1.2 除厂房外,甲方还同意提供相应的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通风设备等,详见附件【附属设备清单】。第二条
2、 租赁期限2.1 本次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租赁年限】年。2.2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若需续租,需提前【天数】个自然日书面告知甲方,并协商确定新租赁期限和租金。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3.1 乙方每【付款周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标准为【租金金额】/【付款周期】,共计【租赁年限】年。3.2 乙方每次支付租金时,应附上租赁期间的发票或收据,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第四条 使用权及管理责任4.1 乙方租赁期间拥有对厂房及附属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将其转借、转租、转让给第三方。4.2 乙方应按照厂房使用的合理和安全规范使用厂房及附属设备,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使用的正常、安
3、全。4.3 乙方需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钥匙和门禁卡,不得丢失或私自复制。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5.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则应支付逾期未支付租金1%的滞纳金。5.3 若因乙方过错导致厂房及附属设备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第六条 保密义务6.1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涉及甲方业务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6.2 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商业宣传或使用甲方名称、品牌等。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应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8.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