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具备相关执照和资质的航空货运公司,能够提供专业的航空货物运输服务;2. 乙方是一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货物寄送方,拥有合法的货物所有权;3. 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就乙方的货物运输事宜进行合作。基于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货物指乙方需要寄送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货品、样品等。1.2 运输指甲方按照约定的航班及时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送至目的地点的过程。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2.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航班和时间安排运送乙方的货物,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目的地。2.2
2、 甲方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特殊要求,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防止货物受到损坏、遗失或被盗。2.3 甲方应提供相关的货物追踪服务,及时向乙方提供运输情况的信息反馈。2.4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收取货物运输费用,明确双方支付方式和时间。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3.1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并确保货物已妥善包装和标记,符合航空运输要求。3.2 乙方应提供准确、真实的货物信息和相应文件,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信息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3.3 乙方应按时支付约定的货物运输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付款证明。3.4 乙方应签署运输货物的相应文件和提供必要的授权文件。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4
3、.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协议一经签署即为生效,并将在交付货物之前有效。4.2 如有必要变更协议内容,双方应事先书面达成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4.3 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2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和解除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六条 其他约定6.1 本协议签署之前,双方已充分阅读并了解协议的全部内容和效果,并对协议内容达成共识。6.2 本协议一经签署,无论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进行解释或修改,均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