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象设计服务合同形象设计服务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相关形象设计需求,乙方能够提供相应的形象设计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形象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标志设计、品牌形象设计、产品包装设计等。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需求,提供具有创意和实用价值的设计方案。第二条 服务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个月/年。2.2 若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甲乙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协议可以继续延期。第三条 费用与支付方式3.1 乙
2、方提供的形象设计服务费用为【具体金额】。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费用: 3.1.1 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具体天数】内向乙方支付【具体金额】作为预付款; 3.1.2 当乙方完成形象设计服务后,甲方应支付剩余款项【具体金额】。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相关信息。4.2 双方应对尽职尽责,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和信息被不当使用。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互相协商解决措施。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具体天数】书面通知对方。6.2 若一方严重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7.2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8.2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书面补充协议。甲方(签署): 日期:乙方(签署):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