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器械采购合同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标题要求协议甲方:【乙方姓名/公司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甲方姓名/公司名】(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为医疗机构或相关企事业单位;2. 乙方为合法经营的医疗器械供应商;3. 甲方有采购相应医疗器械的需求;4. 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签订本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通过对乙方采购医疗器械,满足本单位的临床、医疗、科研等各项需求。第二条:合同内容2.1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医疗器械,并提供相关产品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2.2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
2、质量、款项等支付采购费用,并按要求配合乙方进行产品配送、验收等工作。第三条: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3.1 合同价格以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为准。3.2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合同款项,并注明相关付款事项,如发票抬头、付款账户等。第四条:品质保证及售后服务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医疗器械符合国家的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资料。4.2 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所购医疗器械存在质量问题,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乙方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4.3 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包括设备培训、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支持。第五条:合同履行及变更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
3、日起生效,并在北京市【合同签订地点】履行。5.2 如有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六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合同解除7.1 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后,双方严格保密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及其它机密信息。7.2 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八条:其他事项8.1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一致性,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九条:合同效力9.1 本合同一式【合同正本份数】份,双方各持【甲乙方各持合同正本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