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保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委托乙方进行货物保管,各方本着互信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以下货物进行保管:(具体货物名称及数量)2.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并确保货物的安全、完好。二、保管期限1. 本合同的保管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2.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与乙方协商决定是否延长保管期限,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继续履行保管义务。三、保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
2、用。保管费用为(具体金额及币种)。2. 保管费用应于保管期满后的(具体支付时间)前一定期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四、免责条款1. 如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水灾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货物损坏、灭失或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 如乙方遭受盗窃、损坏、灭失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应提供相应证据。五、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一项约定,应支付对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费用等。2. 如一方屡次违约或严重违约,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