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值卡销售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签署:
甲方:(以下简称“销售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购买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销售方经营储值卡销售业务,且购买方有意购买该储值卡,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储值卡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描述
1.1 储值卡名称:
1.2 储值卡种类:
1.3 储值卡面值:
1.4 储值卡有效期限:
1.5 储值卡使用范围:
第二条 价款与付款方式
2.1 储值卡售价:
2.2 付款方式:购买方应当在购买储值卡时,以合法的支付方式支付全部应付款项。
第三条 储值卡使
2、用规定
3.1 购买方应妥善保管储值卡,如遗失或被盗,应及时通知销售方进行挂失。
3.2 储值卡仅限购买方本人或指定人员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或出租给他人。
3.3 储值卡仅限用于指定范围的消费,具体使用规定详见相关储值卡使用细则。
3.4 任何非法使用储值卡所产生的问题由购买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协议中任何一方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
3、则进行仲裁。
5.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6.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 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轻损失,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适用法律
7.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7.2 本合同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销售方和购买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2 除非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修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或放弃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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