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务组织合同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订立,即: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与乙方就会务组织事宜达成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组织、筹备、执行相关会务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协议内容
1.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具体内容。
2. 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等具体安排。
3. 甲方提供给乙方必要的信息、材料和资源。
4. 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5
2、 乙方对相关活动的保密义务。
6. 协议的生效期限及解除方式。
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三、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真实意思表示
1. 甲方保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 乙方保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3. 双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材料等真实可靠,无虚假陈述。
四、法律合规性
甲方与乙方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五、协议细则及履行方式
1. 双方就具体服务内容、时间、地点等进行详细约定,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等支持。
3. 乙
3、方根据约定的时间节点和甲方提供的资源进行筹备和组织工作。
4. 活动完成后,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结算费用。
六、保密义务
1. 甲方及乙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涉及到对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机密信息,应予以保密。
2. 保密义务期限为本协议终止后的三年。
七、协议生效及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如需解除,任何一方应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九、协议补充和变更
1. 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经由双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生效。
十、其他
除本协议约定内容外,双方可能在其他文件或书面材料中就具体事项达成协议,该等文件或材料应视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