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演艺术合同
表演艺术合同标题要求的协议
甲方:(行为人姓名)
乙方:(行为人姓名)
鉴于甲方与乙方充分了解并同意以下约定,为保障双方权益,特拟定本《表演艺术合同标题要求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就表演艺术相关事宜进行合作的具体约定,确保合同履行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
1.甲、乙双方确认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条件。
2.甲、乙双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合法、自愿、真实地执行本协议。
第三条 合同内容
本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1. 乙方提供的表演艺术形式及技巧,确保其原创性、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合规性。
2. 表演场地、时间、费用等具体安排。
3. 物质支持、人力资源支持和宣传推广等相关事宜。
4. 各方合作补偿与分账机制。
5. 合同解除、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四条 法律规定
1. 本协议中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涉及敏感信息、行为举止等,双方需遵守相关规定。
2. 任何因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的法律问题,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 各方权利义务
1. 甲、乙双方在协议签订后应互相尊重、合作共赢,共同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
2. 合同履行过程
3、中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寻求解决。
第六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附属文件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于协议生效后签署。
第七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具体时间)。
第八条 协议解除
1.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因合作事项完成或双方协商一致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___(具体天数)书面通知对方。
2. 双方解除合同后,应及时结清未决的经济款项,并做好相关事宜的交接工作。
第九条 合同份数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
1. 本协议正文以中文为准,如有争议,以中文文本为准。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协商进行解决。
3.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