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许可使用商标合同书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许可方)住所:(具体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身份证/护照号码:(身份证或护照号码)乙方:(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住所:(具体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身份证/护照号码:(身份证或护照号码)鉴于许可方是合法拥有并注册的商标权利人,愿意将其所拥有的商标授予被许可方使用,并且被许可方有意愿使用该商标,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商标许可1.1 许可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商标(以下简称商标)授予被许可方使用,并授权被许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使用该商标。1.2 被许可方承诺合法使用该商标,并
2、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商标名称、商标标志和商标设计。第二条:合同期限和终止2.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 年。2.2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损害对方的商标权益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无论纠纷是否得到解决,本协议均可被终止。2.3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并不得继续使用商标的任何相关权益。第三条:许可费用与支付方式3.1 被许可方在使用商标期间,应向许可方支付应当支付的许可费用。3.2 许可费用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3.3 许可费用支付期限:(具体支付期限)第四条:知识产权保护4.1 被许可方应尊重并保护商标的知识产权,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复制、修
3、改、发表、展示、传播商标相关信息。4.2 被许可方在使用商标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并应负责处理商标侵权纠纷。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技术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5.2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另一方的商业、技术秘密信息。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若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协议变更与解除7.1 对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或解除,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签署有关协议。变更、补充或解除协议应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7.2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年。8.3 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双方应经友好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下为正文签署部分,请由双方进行签署)甲方(许可方): 乙方(被许可方):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