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站建设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鉴于: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具有从事水电站建设的资质和能力;2. 甲方对水电站建设项目有需求,并希望与乙方进行合作;3.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愿意签订本协议。基于上述背景,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方式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水电站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工作;2.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项目进度管理,保证工期和质量。第二条 协作关系1. 甲乙双方要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交流项目进展情况,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2. 甲方应积极提供所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确保乙方开展工作所需的便利;3. 甲
2、方和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实现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工期与质量1.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协议签订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规划、设计、施工等工作;2. 乙方应确保水电站建设项目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的质量水平。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1. 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比例,承诺按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2. 乙方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票,并按要求保存相关支付记录。第五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确保项目资料和合作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其他方透露;2. 甲乙双方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项目资料的遗失、泄露、损坏等风险。第六条 违约责任1. 甲方或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履行,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甲方或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对于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若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正本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_法定代表人(签名):_日期:_乙方:_法定代表人(签名):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