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兼并收购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订立,以确保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方(收购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本协议中所涉及的行为以其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为准。
第二条 乙方(被收购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同样需保证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有效。
第三条 本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双方应共同遵守有关合并和收购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章 兼并收购事项
第四条 甲方在充分了解乙方经营状况的基础上,提出收购乙方股权、资产或业务合并的意向。
第五条 双方协商确定收购及合并方案,包括收购价格、支付方式、合并条件等具体事项。
第六条 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前进行
2、尽职调查,确认乙方提供的财务、税收、法律和其他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 保密义务
第七条 双方对于兼并收购事宜应保守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非关联方或未经另一方许可。
第八条 双方同意不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对方以保密方式提供的商业机密信息,或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章 补充条款
第九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协议书”包括本协议正文以及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保证合并和收购事项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兼并收购事项完成或解散。
甲方(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