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收购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订立,以确保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平性: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甲方(收购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本协议中所涉及的行为以其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为准。第二条 乙方(被收购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同样需保证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有效。第三条 本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双方应共同遵守有关合并和收购的强制性规定。第二章 兼并收购事项第四条 甲方在充分了解乙方经营状况的基础上,提出收购乙方股权、资产或业务合并的意向。第五条 双方协商确定收购及合并方案,包括收购价格、支付方式、合并条件等具体事项。第六条 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前进行尽职调查,确认乙方提供的财务、税收、法律和其他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三章 保密义务第七条 双方对于兼并收购事宜应保守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非关联方或未经另一方许可。第八条 双方同意不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对方以保密方式提供的商业机密信息,或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四章 补充条款第九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协议书”包括本协议正文以及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保证合并和收购事项的顺利进行。第十一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附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兼并收购事项完成或解散。甲方(收购方):_乙方(被收购方):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