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排他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自愿订立:
甲方:[委托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
通讯地址:[委托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委托方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受托方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
通讯地址:[受托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受托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排他性代理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目的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排他性代理,负责在指定区域或特定行业范畴内,代表甲方销售、推广和代理相关产品或服务。
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尽力履行
2、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以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提供给乙方销售、推广和代理的产品或服务的明确规格、要求和售后服务。
2.1.2 进行必要的宣传活动和市场推广,以支持乙方的销售和代理工作。
2.1.3 对乙方在代理事务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给予咨询和协助。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在指定区域或特定行业范畴内,享有代理甲方排他性产品或服务的权益。
2.2.2 宣传和推广甲方的产品或服务,提高其在市场的知名度和销售业绩。
2.2.3 定期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市场分析、竞争情况等必要的统计数据或信息。
第三条 保
3、密责任
3.1 双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协议终止后对彼此提供的商业信息和技术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第四条 终止协议
4.1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义务,且经对方书面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纠正,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4.2 终止协议后,双方应履行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同时对已取得的商业机密和技术资料继续承担保密责任。
第五条 其他约定
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和终止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确定,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3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委托方: 受托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