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经纪协议书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机构)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机构)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具备丰富的商务经济经验和资源,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了合适的商务经纪机会,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甲方依法从事商务经纪活动,同时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
第二条 协议的内容
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商务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商务拓展、合作伙伴介绍等。
2. 甲方在提供商务经纪服务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准则,确保服
2、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 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因提供虚假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4.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商务经纪服务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5. 双方不得利用本协议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条 协议的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应互相保守对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到的商业秘密和商务信息,不得擅自披露给第三方。
2. 甲、乙双方对于从对方获得的商业秘密和商务信息,只能在履行本协议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并在本协议终止后立即归还或销毁。
第四条 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
3、日至______年/月/日。协议期满后,如无续签或终止通知,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经书面通知后在______天内未能纠正,另一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3.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协商解决未了结的事项,并归还对方所提供的商业秘密和商务信息。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协议的其他事项
4、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 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等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仅供特殊情况使用)
特别声明:
本协议的正文部分不涉及任何与政治有关的内容,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之际应特别注意,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将本协议与政治问题联系在一起,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误解或纠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