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摄制经纪合同协议书甲方:(公司/个人姓名)乙方:(艺人/签约对象姓名)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通过签订本协议书达成合作意向,甲方为乙方提供摄制经纪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期限1. 甲方将作为乙方的摄制经纪人,负责为乙方寻找适合的摄制项目,并协助乙方签订相关合约。2. 本合作起始日期为_年_月_日,终止日期为_年_月_日。第二条 权利义务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合作期间如实告知甲方任何可能影响合作进展的情况。2.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意愿接受或拒绝甲方所提供的摄制项目,但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之内向甲方提
2、出明确对项目的意见。3. 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意见,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合作支持、指导和培训。4. 双方都应保密对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第三条 薪酬分配1. 乙方从摄制项目中所获得的收入,甲方有权从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摄制经纪服务费。2. 具体收入分配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订时写明。第四条 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 违反合同者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合同解除1.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终止合同,应提前_天/月书面通知对方。2. 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时,可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合同。第六条 争议解决1.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交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需要变更的事项,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协议。2.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第八条 合同生效1.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_年_月_日